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2012年度、201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_行业动态_bob(中国)平台官网登陆_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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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2012年度、201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 发布时间:2023-11-09 14:13:43      【来源:bob平台官网入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各开放大学: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管,现就2012年度、2013年度网络教育年报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2012年度、201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年报年检对象及范围为67所普通高校的现代远程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的开放教育,以及中央电大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持服务情况。

  1.各相关的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年度工作自检要点》和《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年度工作自检要点》(分别见附件2、3)的要求,开展自检工作。特别要加大对招生、考试、教学过程保障和校外学习中心建设与管理的自查力度。要做好年度数据统计分析,如实填报《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和《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分别见附件4、5),撰写年度工作自检报告,并提交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和学校近年来改革创新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教育部将根据各校提交的报告编印年度网络教育与开放教育质量报告。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的要求,做好属地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以下简称校外学习中心)的检查评估工作。通过高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监管系统)上报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报告及结果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6)。要及时将检查评估结果反馈给校外学习中心所属试点普通高校或中央电大,并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教育部将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外公开的相关检查评估结果公布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网址:)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上述要求组织并且开展对本省电大教学站点的检查评估工作。各有关高校、公共服务体系要按照校外学习中心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所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认真配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检查评估。

  3.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与全国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成立年报年检专家组和网络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做好年报年检各项工作,并及时将有关结果上报教育部。

  4.各相关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年报年检工作。教育部将根据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年报年检统计分析、实地抽查和年报年检等工作结果,审定年报年检结果。对于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试点高校和校外学习中心的依托单位做严肃查处。教育部将公布有关年报年检统计与分析数据和年检结果。

  5.各试点普通高校要结合年报年检工作对试点以来的工作做全面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教育部将适时启动对67所试点普通高校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评估与验收工作(另行通知),历次年报年检数据、结果和总结报告将作为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

  6. 6所开放大学在参与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年报年检工作的同时,要开展“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试点总结自评工作,并提交试点工作进展报告。教育部将在今年底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另行通知)。

  1.年报年检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监管系统实现年报年检工作的网上报送、自动统计分析和网上年检,并以年报数据为基础建立网络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

  2.各相关的单位要建立年报年检主管领导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年报年检材料的上报,认真做好监管系统的使用与管理。通过监管系统上报或修改的材料数据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试点高校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或改动。

  3.省级及以下电大的开放教育、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年报数据和自检报告由中央电大分别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自检报告同时报送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4.2012年度、2013年度的年报年检工作合并进行。各相关的单位通过用户代码、用户名、密码及U-KEY登录监管系统,具体报送要求和操作方法将通过系统发布。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拒绝参加年报年检工作。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校外学习中心的检查评估结果,供考生及社会大众查询。各试点高校要结合年报年检工作将办学情况及有关政策公布在本校的门户网站。

  联系方式:徐璐、刘英,/6266,北京西单大胡同37号(邮编100816)。

  附件:1. 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2012年度、201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实施办法

  年报年检对象及范围为67所普通高校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情况、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的开放教育实施情况,以及中央电大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持服务情况。中央电大负责省级及以下电大的开放教育、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自检工作。

  1.自检由各相关的单位分别根据《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年度工作自检要点》和《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年度工作自检要点》(以下统称《自检要点》)的要求做,并分别填写《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和《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以下统称《统计表》)。中央电大负责省级及以下电大的开放教育、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自检工作。各高校、公共服务体系要加强对所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2.年报包括数据报表、自检报告、教学质量报告和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报告。各相关的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自检要点》的要求,通过监管系统报送年报材料。省级及以下电大的开放教育、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年报材料由中央电大分别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自检报告同时报送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抽查是对相关的单位的专项实地检查。根据年报年检反映的情况,对相关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4.年检是对有关单位的年度综合审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试点高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和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所设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检查评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检查评估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对学习服务支持不到位的校外学习中心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校外学习中心予以撤销,并视违规情节轻重追究依托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将委托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全国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组织成立年报年检专家组和网络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制定年报年检实施工作细则,具体实施年报年检工作。网络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要对高校网络教学过程和学生反馈等情况开展网上检查,检查结果要及时报年报年检专家组。年报年检专家组要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年报数据、自检和教学质量等报告,结合网络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检查情况,开展网上年检、实地抽查和年报数据统计分析,撰写年报年检统计分析、实地抽查和年报年检工作等报告并上报教育部。

  教育部将根据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年报年检统计分析、实地抽查和年报年检等工作结果,审定年报年检结果。对于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试点高校和校外学习中心的依托单位做严肃查处。教育部将公布有关年报年检统计与分析数据和年检结果。

  (2)教学质量低下,教学环节及教学管理严重不到位,教学计划不符合人才教育培训规格的要求。

  (3)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年报材料;年报年检内容严重失实;拒绝参与年报年检。

  2. 对于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高校,教育部将组织复查,并根据有一定的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予以下列处理:

  (1)责令高校暂停在部分区域或校外学习中心的招生,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

  (2)责令高校暂停部分网络教育或开放教育专业的招生,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

  (3)责令高校停止网络教育或开放教育招生一年及一年以上,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

  (1)违反主办试点高校的委托授权,在招生、宣传、考试等服务方面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社会和学生反应强烈。

  (3)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年报材料;年报年检内容严重失实;拒绝参与年报年检。

  2.若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年检不合格,教育部将组织复查,并根据有一定的问题的程度分别予以下列处理:

  (1)责令中央电大暂停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在部分校外学习中心的招生服务工作,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

  (2)责令中央电大减少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合作高校及网络教育专业的数量,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

  (3)责令中央电大控制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中开展招生服务的学习中心数量及学生规模,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

  1.1学校对网络教育的发展定位、指导思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分析说明办学规模与本校网络教育学习支持服务能力是不是适应;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

  1.2本年度学校(党委、行政)在规范办学和质量管理上的专项讨论情况。与上年度相比有何新举措和进展;本年度学校在远程教育管理方面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列出名称并提供附件)。

  1.4远程教育学习管理机关的硬件条件(包括局域网、各类服务器、Internet带宽)及有关数据统计(累计、新增);分析说明是不是满足教学和学习需求;分析说明招生规模与本校网络教育教学支持服务水平是否相当;规模、效益、质量三者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新技术、新媒体的应用情况。

  1.5本年度远程教育学习管理机关的专职管理队伍、开发队伍和课件制作队伍的基本情况和培训情况。

  1.6本年度远程教育学习管理机关的师资配备情况和师资培训情况(包括师资来源、专职师资比例等);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比例,具体说明教师数是不是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1.7本年度资产金额来源、收费及投入和管理情况(包括学校投入、自筹资金和吸收社会资金情况及比例;学费收取标准和有关政策,提供物价部门各类收费的批准文件,本年度远程教育各种投入统计)。

  2.1本年度学校远程教育的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和层次、招生方式、招生地域、招生政策、自主考试课程情况,给出每种招生方式的具体录取办法、录取条件和录取比例。

  2.2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审批程序(包括试点高校自身的和校外学习中心协助招生宣传的审批程序和宣传内容),学校对招生宣传的真实性的检查措施和落实情况。

  2.4按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的新生注册要求,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和学籍建档的执行情况。

  2.5 有无按时进行检查涉及本校的有关网站和中介机构进行的虚假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活动,有何具体应对和处理解决措施,效果如何。

  3.1 加强考风考纪、规范考试、安全保障工作方面的制度,如课程考试与监考方式,考试地点的设置原则、条件,学校派出巡考人员的原则和比例。

  3.2 本年度在落实规范考试制度的措施,考点数及监考、巡考人员数。本年度考试违纪的查处情况(参考人次、考试违纪人次、比例、情况分析)。

  3.4本年度课程考试及格率情况(按课程类型进行说明),并作分析,提出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的措施。

  3.5学习过程中形成性考试、考核的情况(说明评价形式、标准、手段和措施等)。形成性考核成绩在课程成绩中所占比例。

  4.1培养目标的确定和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说明各专业和层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分数及相应的课程数)。

  4.2教学环节(授课、辅导、答疑、作业、自学、考试、论文、实验和实践环节等)的设计与实施,完整落实教学环节、保证学习行为发生的保障与监管措施。

  4.3教学过程中采用媒体手段的种类、组合方式,促进师生交互,保证学生学习质量的使用情况、措施和效果(说明主要媒体形式在教学中的使用情况及覆盖面);人均网上网下学习时间统计(根据本年度开设的课程数、选课人数和每人网上学习时间,依托教学平台统计出人均网上学习时间)和分析。

  4.4远程教育的教学改革和创新;鼓励教师参加远程教育教学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引导学生网上学习,充分的利用多媒体资源的措施和办法。

  4.5教学效果评价的措施、标准和办法;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评价的措施、标准和办法;教师导学过程的评价措施、标准和办法。本校建设远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进展情况。

  4.6适应素质教育和远程教育统考要求,加强公共基础课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养的措施。

  4.7对学生各类实验和实践性课程的学习支持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实践)质量的措施和办法,毕业论文答辩方式,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

  5.1教学资源的类型和数量(包括媒体组成类型和数量、远程教育课程包括的类型与数量等);网络课程资源的教学设计和建设标准;优质网络课程资源的种类、数量;网络精品课程和视频公开课的建设和开放情况;各类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5.3校内外学历和非学历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的规划、现状与进展;网络课程课件等教学资源在校内外的共享、开放情况。

  5.4教学资源建设的投入力度、开发方式(校内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资源引进等有关情况)、比例;教学资源的更新和再开发情况;教学资源库建设情况。

  5.5学校远程教育平台、教学与管理系统、远程教育网站等数字化支撑条件的建设、完善及运行情况。

  6.2学习支持服务的途径和措施,个性化服务和学生网上学习情况(包括注册、缴费、选课、作业提交、答疑、互动和考试考查);学生有网上学习活动,月参与率的统计和分析。

  6.3对学生的信息服务和咨询服务,对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状况的了解掌握和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服务情况,学生专业学习的问题回复情况,对学生反映情况、意见、投诉等的处理情况。

  6.4远程教育环境下的校园文化建设,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学生思想工作,学风建设及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的具体措施和效果。

  7.1校外学习中心设立和运行标准及其执行情况(包括软件、硬件配置、人员配备以及学生规模)。

  7.2校外学习中心为学生提供的支持服务种类,校外学习中心工作人员与学生规模的比例。

  7.3 本年度校外学习中心的设置变更情况(如新增、本年度不招生、停止招生、撤消等),已有校外学习中心根据实际的需求在设施、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对评估不合格(未通过检查、评估)的校外学习中心的处理以及妥善安置和转移在学学生的办法。

  7.4校外学习中心的布局和审批情况;对校外学习中心的监控、管理和服务情况;对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的制度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坚持学校办学权和教学权的情况;考核、检查、评估及人员培训情况。

  7.5依托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校外学习中心的现状(中心数、专业数、学生数、支持服务情况、有一定的问题、分析与建议等),以及主办高校的管理和服务情况。

  7.6 对校外学习中心各种违规招生、涉及某些网站、中介机构的违规违法招生活动、违规收费以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查处情况和监管措施。

  8.1毕业条件及毕业资格审核检查程序;毕业生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学位授予条件及资格审核检查程序;学位授予情况的统计与分析。

  8.2毕业证书的填写内容(附样本复印件)、电子注册中办学类型代码和发放程序,学位证书的类型(附样本复印件)及发放程序。

  8.3 毕业生的质量以及对学校培养的综合评价满意度情况;社会及企业的反馈及评价情况。

  9.1 学校和学院的非学历教育定位、规划情况;非学历教育管理协调体制、机制和机构设置情况。

  9.2各级各类远程非学历教育培训规模、培训项目与课程设置、课时或学时数。

  9.3 培训的教学、管理及学习方式;面向行业、地区的培训情况;开展远程非学历教育情况及系统、平台的结构和功能。

  10.1学校在推动边远贫穷的地方、农村、艰苦行业和特殊群体教育方面的现状与进展(包括专业设置、学习中心布局、招生对象与规模、有明确的目的性的资源建设及共建共享机制等)。

  11.2本年度学校对规范办学、质量保障所采取的强化措施;本年度试点工作的突出进展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11.4本年度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情况和成果;教育技术探讨研究、开发和应用情况和成果;国际、港澳台交流、合作情况和成果。

  1.2公共服务体系目前合作高校数、服务专业数;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数及其分布情况(列出清单并提供附件)。

  1.3公共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及条件;执行机构的专职管理队伍、教学支持服务队伍和研发、研究人员队伍的基本情况和培训情况。

  2.1 公共服务体系与合作试点高校的合作模式、职责分工、管理制度、分配机制和办法(提供对应附件)。

  3.1公共服务体系、合作试点高校与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在招生、录取服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及管理办法。

  4.2加强考风考纪和规范考试服务工作方面的新举措;考试违纪的上报及查处情况(附参考人次、考试违纪人次、比例、情况分析)。

  4.3组织课程考试服务情况(附本年度历次考试的考点数及监考、巡考人员数)。

  6.1合作试点高校、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在教学活动中的分工与职责。

  7.3本年度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的设置变更情况(如新增、本年度不招生、停止招生、撤销等),已有学习中心根据实际的需求在设施、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

  7.4公共服务体系对学习中心违规招生服务、收费以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查处情况。

  8.1各级各类远程非学历教育培训对象、人数、规模、培训项目与课程设置、课时或学时数。

  10.2公共服务体系在为各合作试点高校提供远程教育支持服务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清单附件)。

  10.3 与合作试点高校、学习中心进行信息共享及反馈的有关要求、措施,以及对于问题的处理、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