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新教材解读_企业新闻_bob(中国)平台官网登陆_app下载
详细内容

2018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新教材解读

时间: 发布时间:2024-01-19 16:35:33      【来源:bob平台官网入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

  (2)并以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等为主的编写原则;

  (3)重点是根据新修订的法律和法规(来源:环球网校)等对相关联的内容作了修改,对新颁布的法律和法规扥更充实了相关内容;

  (1)法人制度;(2)代理制度;(3)施工公司资质;(4)承包制度;(5)诚信行为;(6)劳务派遣;(7)借款合同;(8)融资租赁合同;(9)各主体安全责任;(10)安全防护;(11)民事诉讼时效;(12)民事审判;(13)民事执行。

  3.大纲情况:继续保留17年教材,去掉“掌握、熟悉、了解”等内容程度的要求;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名、人、地、钱)。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别的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能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例如,《民法总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1)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2)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筑设计企业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1)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尽快实现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2)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建设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统一的工程建设价格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4)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5)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公司能够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7)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8)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

  (9)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有效发挥履约担保的作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工程投资不超预算。

  (10)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筑设计企业提供履约担保。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

  3.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